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出版管理处对我社“三审三校”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

2017年9月14日下午,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出版管理处处长孙敏、副主任科员吕咏、凤凰出版社总编办张燕等就我社“三审三校”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。

根据总局《关于重申“三审三校”制度要求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新广出办发〔2017〕59号)要求,检查组逐次对我社10种图书的选题论证、申领及批复记录、三审三校、合同签订、三审人员资质情况等进行检查,检查了三审单、成书(书稿)版权页信息与书号实名申领系统中的信息是否一致。根据检查情况如实填写书号实名申领工作检查表并进行打分。检查结束后,检查组当场通报了检查结果。

检查组对我社落实“三审三校”的总体情况给予了肯定,特别是三审人员资质全部符合要求、设有专职的校对部门校对人员等是突出的优点;但同时检查组指出了我社存在个别合同签订时间滞后、三审时间分配不合理等问题。

根据检查组的检查意见,社领导要求总编办对检查组反映的问题逐项落实,优点继续保持,需要整改的问题及时改正,同时进一步优化流程设计,提高我社“三审三校”整体水平。

 

总编办公室供稿